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部署,进一步提高我省产业公共技术服务能力,加快产业融合配套和集群发展。按照《吉林省产业公共技术研发中心管理办法(暂行)》要求,吉林省工信厅拟认定第三批吉林省产业公共技术研发中心。现将申报要求公布如下:
一、申报单位条件
1、申请单位主要领导重视技术工作,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具备产业技术发展前瞻能力,能为公共技术研发中心建设提供必要的条件。
2、申请单位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
3、申请单位在技术开发,产学研联合,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已取得一定业绩。
4、申请单位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省内相关工业产业中具有创新人才优势。
5、申请单位具有技术开发组织体系较完善的,能有效地为产业开展公共技术服务。
二、申报要求
1、申请单位向省工信厅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上报有关申请材料(附件1、附件2)。
2、申请认定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提供虚假材料的,经核实后取消认定资格。
3、工信厅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现场考核及专家评审。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版),A4纸张规格。
四、项目报送时间和地点:
报送时间:2012年3月9日
报送地点:科学技术处71128室
联系人:张黎黎
联系电话:85711194
2012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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