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2012年长春市委宣传部、长春市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划一批研究课题,现决定组织开展课题研究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课题指南
1、长春市新型城市化发展模式与体制机制研究;
2、长春市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研究;
3、长春市培育发展现代服务业主导产业研究;
4、长春市居民消费需求及消费热点的引导与培育研究;
5、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推进长春市幸福城市建设研究;
6、长春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研究;
7、长春市发展低碳经济的战略思路与对策研究;
8、加快创业型城市建设对策研究——以长春为例;
9、长吉一体化进程中的中部城市群协调发展研究;
10、长春城市信用体系建设研究;
11、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研究;
12、深化统筹长春城乡发展的综合配套改革研究;
13、长春市新农村建设模式研究;
14、促进长春市农民持续增收的对策研究;
15、新型城市化进程中长春市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研究;
16、长春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现状及前景研究;
17、长春市文化产业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
18、长春市特色文化商业街区发展思路与对策研究;
19、长春市文化产业集聚发展研究;
20、长春市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研究;
21、关于长春市社会风险预警机制和防控体系建设研究;
22、长春市提升城市品质和形象对策研究;
2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实践路径研究——以长春为例;
24、长春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机制建设研究;
25、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有效载体与长效机制研究——以长春市为例;
26、长春市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此外,也可以结合市情,自行确立研究课题。
二、课题立项及经费资助
1、上述26个指南课题,每个课题只立1项,共立26项。指南课题以外的自选课题的立项数量视实际情况而定。
2、对所有立项指南课题进行资助,待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市委宣传部将课题资助经费一次性拔付给课题承担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确立为重点课题的,每个资助8000-10000元;确立为一般课题的,每个资助3000—5000元。
3、对自选课题,经市社科规划办审议后,符合要求的,纳入本年度全市哲学社科研究规划,经费自筹。
三、申报立项的基本要求
1、课题申报者必须要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相当于副高以上职称,否则需要提供由两名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
2、正在承担国家或省级各类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已承担市社科规划课题尚未结项(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已获本年度长春市社会科学院资助研究项目或长春市其它资助研究项目的,不得申报。
3、每个申报者只能选择1个课题进行申报,申报书填写的具体要求请见附后《项目申报书》中的“填写说明”。
4由各单位于4月25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含电子文本,)报送科学技术处,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4月25日
报送地点:科学技术处(71115)
联系电话:85711156
联 系 人:张晓丹
201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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