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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填报2011年度科技成果的通知

2012年05月08日 14:29  点击:[]

关于填报2011年度科技成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部门:

2011年科技成果统计工作现已开始,科技处将根据《长春工程学院科技奖励办法》(长工院科字【2009】1号)规定,对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科技成果(含论文、著作、专利、科技奖励等)进行奖励。请有关单位、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务必通知到本单位、部门的每一位教职工,且尽快登录长春工程学院科学技术处网站,由成果第一完成人填报相关数据。

填报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进入长春工程学院主页,在网页下方“科学研究”栏内点击“科学技术处”,进入科技处网站,在办公平台内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该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均为教师姓名的全拼,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登录成功后点击“科技成果”栏下的相应录入即可网上填报。

二、同一单位、部门多名作者合作发表的论文,或者跨单位、部门合作发表的论文,由第一作者登录填报,严格按照作者顺序,填写该论文的全部作者。

三、网上填报论文确认后,直接在线打印论文登记表,复印论文及其封面、目录、版权页,连同原件交所在单位、部门,由所在单位、部门科研负责人初审,再以院系为单位进行汇总,并交到学校科技处。

四、对著作信息进行登记时,只需复印著作的封面、目录、前言、版权页,连同原件交所在单位、部门科研负责人处(毋须在网上录入),再由所在单位、部门科研负责人初审,统一汇总交到学校科技处。

五、论文被《新华文摘》摘要转载或全文转载,或者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必须提供原文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被索引(SCI、SSCI、EI、ISTP等)收录的论文,可不必提交检索报告,但务必提供准确的检索号、期刊名和英文题目全称。

七、科技成果获奖、授权专利(此两项毋须在网上录入),由第一完成人将证书复印件连同原件,交所在单位、部门科研负责人处,统一填写汇总表盖章后交科学技术处。

八、使用本网络系统填报的信息,要尽可能详细、完整、准确,科技处将根据各单位、部门的报送材料进行核对。

九、成果填报日期

截至时间:2012年4月30日

联系人:李中帅、张黎黎

联系电话:85711194

成果填报网址:http://kjc.ccit.edu.cn/

2011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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