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及《长春工程学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现将我校2个发明专利拟实施许可事项予以公示:
一、成果名称
1、发明名称:一种利用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的监测装置
发明人:李威、许骏、强璐璐、付浩海、于秋野、赵佳、赫熙璇、安翔宇、李佳耘
专利号:ZL2021107236617
专利权人:长春工程学院
2、发明名称:一种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遥感影像处理装置
发明人:李威、许骏、强璐璐、付浩海、于秋野、赵佳、赫熙璇、安翔宇、李佳耘
专利号:ZL2021107248811
专利权人:长春工程学院
二、拟交易方式和价格
1、一种利用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的监测装置,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协议定价。
拟许可价格:人民币5万元
2、一种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遥感影像处理装置,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协议定价。
拟许可价格:人民币5万元
三、拟交易对象
长春科隆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特此公示,公示期15日,自2025年5月11日起至2025年5月2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处反映。
联系人:科学研究处 吴晶
联系电话:80578226
科学研究处
202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