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设置

机 构 设 置

:胡      办公楼101室

负责国家级项目(自然科学)、校级研究院建设并统筹全处日常工作

学校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正处级)兼副处长:

刘国松    0431-80578221    办公楼102室

负责横向项目(自然科学)、厅局级项目(自然科学)、校基金项目、学术沙龙活动、产业园建设及资产经营公司日常工作

   科学技术协会秘书处秘书长(正处级)兼副处长:

   王文忠     0431-80578286   第七教学楼7919室

副处长:李中帅  0431-80578223   办公楼104室

负责相关政策修订完善、数据库建设、省部级项目(自然科学)及综合管理科工作

  科:       0431-80578227    办公楼106室

成果转化管理科:      0431-80578226    办公楼103室

科:杨博然    0431-80578224    办公楼106室

科:王寒凝    办公楼103室

人文社科项目管理科:张晓丹 0431-80578225   办公楼103室

负责各类各级社科类项目、各类各级平台及团队建设工作

岗 位 职 责

科学研究处岗位职责

1.编制学校科研工作总结及科研发展规划并落实年度科研工作任务;

2.制定并实施学校科研管理工作的各类办法、规章制度;

3.组织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奖励、平台(含双创示范基地)、团队的申报、推荐和管理工作;

4.组织并管理学校与企事业单位签订的“四技”合同,开展面向全社会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

5.负责校属科研机构的评审、立项、建设、管理及考核工作;

6.负责学校各类科研成果的统计、备案、审核和奖励工作;

7.负责全校专利事务和知识产权管理、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应用及成果保密工作;

8.负责教师科研工作量的计算和教师科研业绩的考核工作;

9.负责上级业务部门(教育部、科技部、科技厅、发改委、教育厅等)各类科技数据信息的填报工作,建设和管理科研信息网站;

10.组织开展和协调国内外各类高水平的学术交流活动;

11.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学校学术不端行为;

12.负责学校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工作;

13.完成学校交办的有关工作。

科学研究处处长岗位职责

1.按照科学研究处的职责范围,主持科学研究处的全面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学校科技工作管理制度,编制学校科研工作总结及发展规划并落实年度科研工作任务;

3.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奖励、平台(含双创示范基地)、团队的申报、推荐工作;

4.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合同审查与签订工作;

5.与财务处一起进行各级各类科研经费的管理与审批;

6.负责各类科技项目、成果、平台(含双创示范基地)、团队的管理与奖励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8.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学研究处副处长岗位职责(一)

1.协助科学研究处处长做好分管工作;

2.负责学校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含双创示范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校属科研机构的评审和考核工作;

3.负责制定年度科研平台任务指标并统计年度任务完成情况;

4.负责学校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运行与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与企事业单位签订的“四技”合同,开展面向全社会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

6.负责科技对接、横向联合、对外联系活动;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学研究处副处长岗位职责(二)

1、按照科学技术协会秘书处的职责范围,主持科学技术协会秘书处的全面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学校科学技术协会管理制度,起草科学技术协会规划和年度计划。

3、负责各类科协项目的申报工作;

4、负责各类科协项目的合同审查与签订工作;

5、协助财务处进行各类科协项目经费的管理;

6、负责各类科协项目的运行管理;

7、负责全校学会学术交流以及教师参加各级学会组织的管理工作;

8、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学研究处副处长岗位职责(三)

1.协助科学研究处处长做好分管工作;

2.负责省级及以上纵向项目的申报、立项管理、中期检查、鉴定(验收)工作;

3.负责各级各类科技成果的认定工作;

4.负责组织各类科技奖励的申报与管理;

5.负责学校科研统计、教师科研工作量的计算和教师科研业绩的考核工作;

6.负责与科研有关的宣传报道及科研信息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7.编制学校中长期科研发展规划并落实年度科研工作计划;

8.制定并实施学校科研管理工作的各类办法、规章制度;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管理科岗位职责

负责全处综合性管理工作,包括:

1.负责全处“人、财、物”的日常管理;

2.负责各级各类科技成果的奖励、管理及归档工作;

3.负责印章管理、文件处理、科技宣传、接待等日常工作;

4.负责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科研任务指标与科技成果奖励工作;

5.负责学术交流的组织管理、科技统计与年报工作;

6.负责组织申报论文、项目等科技成果的报奖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成果转化科岗位职责

负责全校横向项目及校产学研合作基地的具体建设管理工作,包括:

1.负责横向项目的合同审查、登记、审核、立项、过程及成果管理;

2.负责横向科研经费的入账、登记及统计;

3.负责横向科技合同减免税工作,与政府、税务、科技部门联系,为教师科技服务和技术转让提供科技合同的认定、减免税申请等服务;

4.负责同地方政府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联络与合作,开展各种技术协作和友好交流工作;

5.负责横向项目信息的统计、审核及数据库录入、档案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各级各类产学研基地的建设管理工作;

7.审核以科学研究处名义发出的文稿和新闻,编制长春工程学院科技工作简报;

8.负责组织学术专著评审认定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重大项目科岗位职责

负责重大科技项目具体申报管理等工作。包括:

1.负责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为教师和科技人员提供信息服务;

2.组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吉林省发改委项目的论证、推荐及申报工作;

3.负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吉林省发改委项目预算、决算审批和管理工作;

4.负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吉林省发改委项目的合同审查和签约工作;

5.负责规范和监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吉林省发改委项目科研经费使用工作;

6.负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吉林省发改委项目的进度检查、年度总结工作;

7.负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吉林省发改委项目鉴定、验收的相关组织、审核工作;

8. 负责科技信息网络和数据库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般项目科岗位职责

负责一般科技项目具体申报管理等工作。包括:

1.负责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为教师和科技人员提供信息服务;

2.组织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长春市科技局项目、学校科技基金项目、博士启动资金项目等其他纵向项目的论证、推荐及申报工作;

3.负责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长春市科技局项目、学校科技基金项目、博士启动资金项目等其他纵向项目预算、决算审批和管理工作;

4.负责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长春市科技局项目、学校科技基金项目、博士启动资金项目等其他纵向项目的合同审查和签约工作;

5.负责规范和监督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长春市科技局项目、学校科技基金项目、博士启动资金项目等其他纵向项目科研经费使用工作;

6.负责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长春市科技局项目、学校科技基金项目、博士启动资金项目等其他纵向项目的进度检查、年度总结工作;

7.负责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长春市科技局项目、学校科技基金项目、博士启动资金项目等其他纵向项目鉴定、验收的相关组织、审核工作;

8. 负责科技信息网络和数据库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文社科项目管理科岗位职责

负责人文社科项目的申报与管理;科研平台及科研团队的建设、规划、申报、管理等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 负责组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艺术基金、教育部项目的论证、推荐申报、合同审查、签约、项目预算、经费使用、决算审批、中期检查、年度总结、项目鉴定、验收、项目统计、管理等相关工作;

2. 负责组织吉林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吉林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吉林省科技厅软科学、吉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吉林省文化厅、长春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长春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及其他各类各级人文社科项目的论证、推荐申报、合同审查、签约、项目预算、经费使用、决算审批、中期检查、年度总结、项目鉴定、验收、项目统计、管理等相关工作;

3. 负责组织各类各级科研平台的申报、论证考察、立项、建设、评估、年报、统计、日常管理等工作

4. 组织汇总并实施科研平台的建设与发展规划;

5. 负责科研平台的人员管理与科技创新团队成员的考核与绩效分配、人才队伍规划与建设等工作;

6. 围绕科研平台的发展目标,统筹组织科研平台的研发条件建设、升级改造等工作;

7. 协助负责科研平台设备、仪器、材料、工具等招标及管理工作;

8. 负责科研平台开放运作和开发管理的新模式,提高科研平台的开放时间、开放项目的数量和质量,扩大开放对象的覆盖面;

9. 负责科研平台的安全检查和督导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并督导解决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

10. 负责财政专项的申报、论证、审核、推荐、立项、监督、验收、专项设备库建设、统计、日常管理等相关工作;

11.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